外汇管理局发文
Saturday, July 28th, 2007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《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境内居民 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05-11-24 文号:汇综发〔2005〕124号 来源: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、外汇管理部,深圳、大连、青岛、厦门、宁 波市分局: 为更好地执行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汇发[2005]7 4号,以下简称“74号文件”)、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 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汇发[2005]75号,以下简称“75号文件”) 有关内容,规范操作,现将两个通知的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: 一、 74号文件操作规程(见附表1-附表5)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。《资本项目外 汇业务操作规程(2005年版)》中“2.6 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”调整为按照附表1执行。 二、 75号文件操作规程(见附表6-附表9)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。《资本项目外 汇业务操作规程(2005年版)》中“1.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”和“1.2外资并购设立外 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”分别调整为按照附表8和附表9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附表:1、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(略) 2、延期付款外债签约及提款登记(略) 3、核定延期付款额度(略) [...]
